未成年犯罪,法律的“小宝贝”?
未成年犯罪,听起来就像是一个被法律宠坏的“小宝贝”。你瞧,这些小家伙犯了事儿,法律却总是对他们格外宽容。杀人放火?没事儿,你还小,改过自新就行。这让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和家属情何以堪?难道他们的生命和尊严就不值一提吗?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者,但在这个问题上,似乎有点儿跑偏了。

年龄不是免死金牌
有人说,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,容易冲动犯错。这话没错,但问题是,年龄不该成为犯罪的“免死金牌”。你想想,一个小偷小摸的孩子,可能因为年纪小被轻判;但一个杀人犯呢?难道就因为他还没到18岁,就可以逍遥法外?这逻辑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。再说了,现在的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比我们小时候多得多,心智成熟度也未必比成年人差多少。所以,别再用“年纪小”来为犯罪开脱了。
惩罚与教育并重
当然,我们也不能一味地强调惩罚而忽视教育。对于未成年人犯罪,既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,也要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度地宽容。适当的惩罚可以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对错,什么是责任;而教育则可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。两者缺一不可。否则,光是教育不惩罚,他们可能会觉得犯错成本太低;光是惩罚不教育,他们可能会变得更加叛逆和危险。所以啊,法律在这方面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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